9月14日,环保部、发改委、财政部、交通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六部委联合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以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为主要控制对象,推进VOCs与氮氧化物协同减排。《方案》主要目标为,到2020年,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VOCs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其中,重点地区包括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等16个省(市);重点行业涉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此外,六部委还研究将VOCs排放适时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畴。加大财政资金对VOCs治理的支持力度,有关地方可将符合规定的VOCs污染防治项目纳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利用专项资金、扩大绿色信贷等方式支持企业实施VOCs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