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新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并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此前2016年11月15日,商务部曾发布通知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监管政策的过渡期延长至2017年底。
对于过渡期的再次延长,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这代表了对跨境电商的支持和认可。对跨境进口电商而言,过渡期延长有利于其作进一步调整,继续通过“行邮税”以降低运营成本,同时减少个人用户所缴的个人消费税。据他透露,后续预期还会有政策跟进,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目前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城市,下一步有望扩大中西部地区的试点。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中国跨境进口电商交易规模达8624亿元,同比增长66.3%。
2016年 4 月 8 日,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提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同时颁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