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豁免VOCs末端治理,这些地方的实施方案已经落地

中国印工协出版物印刷分会
2024-05-22

关于豁免VOCs末端治理,这些地方的实施方案已经落地





综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官网、经济日报报道,2023年12月12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公示了第一批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企业名单,来自工业涂装、印刷行业的6家企业在列,其中印刷企业3家:永丰余纸业(青岛)有限公司山东临沂新华印刷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高旺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具体豁免情况见下表。

企业名称

所在市

豁免生产线名称及编号

豁免类型

永丰余纸业(青岛)有限公司

青岛市

瓦楞纸箱五色印刷机V车、Q车,瓦楞纸箱四色印刷机F车、瓦楞纸箱六色印刷机N车

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

山东临沂新华印刷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临沂市

28台印刷机、7条装订线

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

山东高旺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滨州市

SC001生产线、SC002生产线

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

去年2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完成替代、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现场管理规范整洁3个豁免条件,规范企业申请、区县初审和市局复审的豁免申报途径,解决了各地在实施豁免政策时不会用、不敢用、不能用的难题。2023年,全省低挥发性原辅材料使用率达到42%,较2020年提高10个百分点。据介绍,山东是全国第一个在省级层面出台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政策细则的省份。全省现有重点工业涂装企业6300余家、包装印刷企业2400余家。









据中国环境3月11日报道,去年年底,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第一批52家印刷企业获得生态环境部门认可,拆除了废气末端处理设施,初步预计可减少VOCs排放量140吨/年,降低企业运行成本800万元/年,目前第二批企业正在申请豁免挥发性有机物(VOCs)末端治理设施。路桥是浙江省包装印刷行业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标准化试点地区,也是全省率先开展印刷行业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并豁免企业废气处理设施的地区。

2021年9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支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的意见》,规定在原辅材料达到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可豁免废气处理设施。虽然省里出台了支持源头替代的意见,但是具体的操作细则没有明确,并且全省范围内也还未有可供借鉴的经验。为更好推进印刷企业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及豁免废气处理设施工作,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在征求省市两级部门意见后,出台了《路桥区印刷行业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设施实施方案(试行)》。该方案的出台明确了企业豁免条件,规范了环保废气处理设施停用、拆除工作程序,并提出长效管理要求等。

除了率先开展试点,出台豁免方案外,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还积极探索,在相应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力图为印刷行业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工作提供更为细致的指导服务。一方面,由路桥区印刷行业协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原辅材料认证,建立符合要求的原辅材料信息库,供印刷企业选择使用,并对信息库进行动态更新。另一方面,考虑到平版胶印及平版UV印刷企业使用的原辅材料、工艺、设备相似,为减少企业重复工作,在建立原辅材料信息库的基础上,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创新性地采用代表性企业符合性验证+集体认定的方式进行认可。即在企业完成源头替代之后,抽取三家企业进行废气达标及周边环境影响情况实地监测、验证。如果验证通过,全区其他同类型企业可免于监测、验证,直接获得认定。在代表性企业符合性验证全部通过后,路桥区印刷行业协会启动企业报名工作,并将材料收集后统一上报至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该局对协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豁免条件的企业予以退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审核通过后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备案。